關于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固體散貨規則》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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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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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貨
109 在該段開頭增加下列文本:
“過磷酸鹽吸濕,可能懸垂結塊,在卸貨期間損害安全!
木薯淀粉(TAPIOCA)
裝載
110 “4和5”由“4、5和6”替代。
尿素(UREA)
裝載
111 “4和5”由“4、5和6”替代。
卸貨
112 在該段開頭增加下列文本:
“尿素吸濕,可能懸垂結塊,在卸貨期間損害安全。”
木球團 (WOOD PELLETS)
裝載
113 “4和5”由“4、5和6”替代。
木制品 (WOOD PRODUCTS) - 常規的
114 在現有木球團明細表后,新增木制品—常規的明細表如下:
“木制品—常規的
(見以下散貨船運名)
原木 制漿木材
木材 圓材
鋸木
說明
本明細表只適用于散裝運輸的木制品,即用升降機或抓斗等方式裝卸,且未具體列于單獨的明細表中。
特征
靜止角 散貨密度(kg/m3) 積載因數(m3/t)
不適用 250至500 2至4
尺寸 類別 組別
- MHB B
危害
這些貨物易造成貨物處所及相鄰處所缺氧和二氧化碳增加。
這些貨物為不可燃或失火風險低。
積載和隔離
無特殊要求。
貨艙清潔度
無特殊要求。
天氣注意事項
無特殊要求。
裝載
按本規則第4和5節的相關規定進行平艙。
注意事項
須不準人員進入貨物處所和相鄰狹小處所,除非已作檢測并已確定氧含量為21%。如不符合這一條件,須增加貨艙或相鄰封閉處所的通風量,并須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間隔后重新測量氣體含量。
所有船員進入貨物處所和相鄰封閉處所時,均須配戴和啟用氧氣測量計。
通風
貨艙的相鄰封閉處所即使已明顯與貨艙密封分開,在進入這些處所前可能仍需通風。
運輸
無特殊要求。
卸貨
無特殊要求。
清掃
無特殊要求。
應急程序
須攜帶的專用應急設備
須備有自給式呼吸器及氧氣測量計。
應急程序
無
火災應急措施
關閉艙蓋板;使用船舶的固定式滅火裝置(如設有)。隔絕空氣可能足以控制火勢。
醫療急救
參見經修正的《醫療急救指南(MFAG)》。
木漿球團(WOOD PULP PELLETS)
115 現有木漿球團明細表全部刪除。
附錄3
固體散貨的特性
116 在第1.1小節中,刪除下列散貨船運名:
蓖麻籽
硝酸鈉
117 在第1.1小節中,增加下列散貨船運名:
顆粒狀硫酸鹽亞鐵
硫酸鎂化肥
木薯淀粉
木球團
附錄4
索 引
118 BCSN“飄塵”由“飄塵,干”替代。
119 在表中增加下列各行:
物 質 組 別 參 照
干酒糟及其可溶物 C
七水硫酸亞鐵 C
飄塵,濕 A
顆粒狀硫酸亞鐵 C
原木 B 見木制品—明細總表
硫酸鎂化肥 C
制漿木材 B 見木制品—明細總表
圓材 B 見木制品—明細總表
鋸木 B 見木制品—明細總表
木材 B 見木制品—明細總表
木制品—常規的 B
120 刪除“木漿球團”和“球團,木漿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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