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若干政策措施獎勵資金申報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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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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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協[2013]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落實《關于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會協〔2012〕164號)的鼓勵扶持項目,我會起草了《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若干政策措施獎勵資金申報辦法》,現予印發。
請各地注協組織本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申報。對申報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會反映。
附件: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若干政策措施獎勵資金申報辦法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若干政策措施獎勵資金申報辦法
為進一步扶持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做強做大,根據《關于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會協〔2012〕164號)(以下簡稱《支持措施》)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支持措施》中涉及的會費返還、資金獎勵、專項資助等扶持措施的申報,具體包括承接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業務、多元化經營、走出去、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4個重點方向。
關于《支持措施》中事務所強強合并后綜合評價排名達到規定位次和增幅的,以及各省事務所業務總收入在全國省級排名增長達到規定位次,或其收入規模達到規定數額且增幅達到規定比例的,由中注協直接依據年度財務報表信息核定并給予相應獎勵,不需申報。
關于“鼓勵事務所加快信息化建設”中獎勵資助相關辦法,以及“鼓勵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中財政部會計服務產業集群試驗區的申請認定辦法,將另行制定。
本辦法適用于“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
二、申報期間
事務所及省級注協申報會費返還、獎勵資金、專項資助的,于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提交申報材料。
事務所及省級注協在當年申報期間結束后符合有關會費返還、資金獎勵、專項資助條件的,于次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進行申報。對2015年符合條件的申報工作,申報期間為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一)鼓勵事務所承接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業務
自2012年起,對于新增全國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客戶,并且其同類客戶數量保持同步凈增的事務所,經申請認定,其來自于上述新增客戶年報審計業務收入上交中注協的會費,3年內給予其50%的返還。
請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事務所申報期當年和上年承接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業務基本信息(詳見附表1-1、附表1-2),上述信息應與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中報備數據保持一致。
2.事務所新增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客戶年報審計業務約定書以及收取上述新增客戶年報審計費用證明(包括會計記賬憑證、發票、銀行進賬單等材料復印件)。
3.事務所申報期當年會費繳納憑證復印件。
(二)鼓勵事務所多元化經營
自2012年起,事務所在全國首次開發承接特殊領域、高端需求、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型業務,取得較好社會效應和行業業務拓展帶動示范作用的,經申請認定,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
請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同時屬于特殊領域、高端需求、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型業務,且取得較好社會效應和行業業務拓展帶動示范作用,包括項目名稱、服務對象、項目經濟價值(含相應收入)與社會價值等。
2.業務約定書或合作協議復印件。
3.上級有關部門單位嘉獎或評價復印件(如有)。
4.自行研發的新型業務技術規程復印件(如有)。
(三)鼓勵事務所走出去
事務所每在一個國家和地區自主設立分支機構(含并購吸收所在國家和地區的知名事務所成為其成員所),實現品牌統一,正常開展業務,并對分支機構的業務、人事等重大事項決策和質量控制等具有控制力,經申請,給予25萬元的資助。對單個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資助,最高限額為100萬元。
自主設立分支機構滿一年,并符合上述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事務所在境外所設立分支機構的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批準設立文件、營業證明文件(工商登記或稅務登記證明等)復印件。
2.事務所章程(協議)復印件。
3.事務所管理層決定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決議、境外分支機構負責人任命文件復印件。
4.事務所對境外分支機構的業務和質量控制進行實質管理的有效證明材料。
5.境外分支機構正常開展業務的證明,包括業務清單、收入證明(含發票)、納稅證明復印件等。
對上述事務所來自其境外分支機構為中國走出去企業提供境外服務取得業務收入,3年內給予其對應收入上交中注協會費的全額返還。
請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為中國走出去企業提供境外服務客戶清單,包括客戶名稱、業務約定書編號、收費金額、業務報告文號、簽字注冊會計師等。
2.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為中國走出去企業提供境外服務取得的業務收入劃轉事務所的證明,包括銀行記賬回執、進賬單復印件等。
事務所以自主品牌參與權威國際會計公司網絡排名進入全球前20位,并且國內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請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參與權威國際會計公司網絡排名證明材料(中英文)。
(注:本條所指“權威國際會計公司網絡排名”是指,國際會計公告(IAB),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會刊《accountancy》等)
2.事務所當年業務收入和會費繳納證明復印件。
3.事務所自主品牌情況說明。
事務所加入國際排名前10位國際會計公司網絡成為其成員所,并且在本國際網絡排名進入前10位同時擔任本國際網絡高層決策機構成員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請符合條件的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該國際會計公司網絡全球排名證明材料(中英文)。
2.事務所加入國際會計公司網絡簽訂的協議復印件。
3.該國際會計公司網絡提供的事務所業務收入進入本國際網絡前10位的有效證明材料。
4.事務所擔任該國際會計公司網絡高層決策機構成員有效證明文件,如最高決策機構相關決議、委任書復印件等。
(四)鼓勵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
省級財政部門設立有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經申請,中注協一次性給予省級注協5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
省級財政部門設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包括做強做大、人才培養、業務拓展、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專項資金,且專項資金累計使用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在規定申報期間內,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省級財政部門設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2.省級注協編制的專項資金使用清單,包括使用人名稱、資金使用金額、資金撥付時間等。
3.專項資金撥付憑證復印件。設立多個專項資金的,合并計算使用的專項資金金額。
四、申報與審核程序
1.事務所在規定申報時間內,填寫事務所申請表(見附表1—6),并與相關申報材料一并報送中注協。其中,附表4中涉及的為中國走出去企業提供境外服務取得的業務收入,須經省級注協審核后上報。中注協審核通過的,按照《支持措施》的規定給予獎勵。
事務所上交中注協的會費為所繳團體會費的50%。
申報材料原件為外文的,同時提供中文標注。
2.省級注協在規定申報時間內,填寫省級注協申請表(見附表7),并與相關申報材料一并報送中注協。中注協審核通過的,按照《支持措施》的規定給予獎勵。
3. 中注協對給予獎勵和資助的事務所及省級注協,必要時組織現場核查。
事務所及省級注協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獎勵資金的,一經發現,中注協將取消或終止其獲得獎勵資金的資格,追回已撥付獎勵資金,并將該行為記入行業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