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律師協會:
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是《律師法》賦予律師協會的重要職責。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充分發揮律師隊伍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辦發﹝2010﹞30號文件精神,全國律協研究制定了《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全國律協和地方律師協會維權工作職責,并對建立健全維權工作機制和進一步提高維權工作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地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站在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不斷增強做好協會維權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堅持依法維權、規范維權、理性維權、有效維權,充分履行職責,及時、有效地解決本地區維權案件。要建立健全維權工作機制,加強對維權工作的指導,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進一步提高新形勢下律師協會維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律師行業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做出更大的貢獻。
各地貫徹落實《意見》情況,請及時報全國律協。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2013年3月29日
全國律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
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是《律師法》賦予律師協會的重要職責,也是律師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全國律協和各地方律師協會在司法部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行業維權工作指導思想,積極探索和改進維權工作方式方法,研究解決帶有普遍性的維權工作重點問題和典型個案,為完善和保障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做了大量工作,為創造良好的律師執業環境做出了積極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要看到,當前維權工作還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維權機制不健全,維權渠道不暢通;二是全國和地方律師協會維權工作職責不明,致使維權工作效率不高;三是一些地方律師協會對維權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未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四是侵犯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案件仍然時有發生。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充分發揮律師隊伍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重要意義
1.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是維護憲法和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客觀要求。律師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擔負著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障憲法和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歷史使命和社會責任。切實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保障律師充分履行在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中的工作職責,能夠有效促進司法機關準確適用法律,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公信力,防止司法不公;能夠促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全民守法,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憲法意識,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統一、尊嚴和權威,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
2.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是確保律師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律師事業進入了改革發展的新階段。隨著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不斷推進,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目前,我國律師隊伍發展迅速,律師人數已達23萬多人,律師事務所近2萬家,律師執業活動已涵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方方面面,能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關系到律師社會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關系到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更關系到社會公眾對律師的信任度。因此切實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對律師充分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意義重大。
3.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是促進法治文明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具體措施。律師執業權利的首要價值在于對基本人權的有效保障和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不懈追求,這也正是法治文明的精神實質。律師執業權利的實現程度不僅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司法制度健全和完善的體現,更是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一個國家律師職業化水平和法治文明建設的程度。律師執業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充分行使,有利于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對社會矛盾化解以及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實現國家法治文明建設的具體措施之一。
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著眼于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著眼于依法、充分、有效地發揮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的任務和職責,保障律師能夠真正、全面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主要任務:進一步完善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形勢下維權工作機制;加強全國和地方律師協會維權工作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切實為維權工作提供組織保障;進一步明確全國和地方律師協會工作職責,切實增強律師協會維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過加強和改進維權工作,創造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的良好條件和環境。
基本原則:
1.依法維權原則。律師協會維權工作要在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允許的框架下進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引導廣大律師以律師協會為主渠道和主陣地,依法有序地開展維權工作。
2.規范維權原則。律師協會要把政策維權、制度維權和個案維權緊密結合,在注重對律師執業權益和人身權益維護的同時,積極參與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的制定,為更好地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3.理性維權原則。律師協會和律師的維權行為要注意方式方法,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防止過激行為甚至是引起不穩定、不和諧情況發生。
4.有效維權原則。律師協會維權工作要講求實效。要認真分析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形勢,找準協會維權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集中精力逐步加以解決。要從一件一件實事做起,逐步提高維權工作的整體效果。
三、進一步明確全國律協和地方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職責
全國律協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維權工作的基本規章、制度及政策措施;
2.負責涉及中央有關部門協調的和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維權個案的處理;
3.配合司法部建立健全維護律師依法執業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
4.對地方律師協會遇到的重大維權事項進行指導。
省(區、市)律師協會主要職責是:
1.依據全國律協制定的維權工作基本規章、制度及政策措施,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2.負責全國律協督辦的維權案件及本地區重大和有影響維權案件的受理、立案與處理;
3.針對在維權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切實保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的意見、建議;
4.負責就承辦的維權事項,推動、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工作;
5.及時總結維權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向全國律協報送維權工作報告,就維權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議或研究報告;
6.協助和指導地市級律師協會開展維權工作。
地市級律師協會主要職責是:
1.接受省(區、市)律師協會交辦的維權事項;
2.負責本地區維權案件的受理、立案和處理;
3.及時反映、報告轄區內維權工作情況,積極組織開展維權工作;
4.做好維權信息統計報告工作。
四、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機制
1.建立公、檢、法機關和律師協會信息交流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好律師維權工作要得到各級黨政機關、相關司法、執法機關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律師協會要積極作為,發揮協調和紐帶的作用,與相關部門建立暢通的溝通體制和對話平臺。特別要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工作聯系,建立多層次、經常性的溝通機制,互相聽取工作意見和建議;對律師維權突出問題進行調研;對典型侵權案件聯合督辦,共同處置。
2.建立健全與司法行政機關協調、配合機制。律師協會維權工作要與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工作會商和重要情況溝通等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維權工作水平。
3.建立維權工作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研究制定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應急預案,確保律師協會能在案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趕到第一現場開展維權工作。要強化突發事件的匯報程序、匯報制度和溝通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掌控和處理能力。要建立快速調查、快速決策、快速落實的應急快速反應通道,充分發揮律師協會三級架構整體維權的合力,切實保障維權案件得到及時高效的解決。要把快速處置工作與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相結合,與加強輿論引導相結合,提高對重大、敏感案件的快速處置能力和水平。當前,重點要加強省(區、市)律師協會“樞紐型”特別是應急聯動型綜合服務管理機制建設,及時高效地完成快速調查核實,上報下達和回應媒體及當事人問詢等問題。
4.建立健全律師協會之間協作機制。各地方律師協會之間應當堅持互相協作,互相配合,建立健全律師協會之間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協作機制,進一步暢通維權渠道,為切實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提供有力保障。對于跨區域律師申請維權的案件,侵權行為發生地律師協會要在第一時間進行妥善處理,并協助被侵權律師執業注冊地律師協會開展維權工作。
5.建立維權案件信息統計報告機制。要健全完善維權案件和維權工作開展情況的信息統計報告制度。要從侵犯律師執業合法權益案件的具體數字、侵權主體以及被侵權方式等方面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具體狀況,增強統計工作的全面性和準確性。要在扎實的數據統計基礎上,及時總結分析本地區律師執業權益保障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權工作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年度維權工作報告,定期向全國律協報送。對發生的重大、敏感侵犯律師執業合法權益事件以及重大律師違法違紀案件等要及時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及全國律協通報。
五、進一步提高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水平
1.要進一步提高做好維權工作的思想認識,增強維權工作主動性。各地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站在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協會維權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以更加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地履行職能、發揮優勢;要克服長期存在的“維權難、難維權”的思想,始終以攻堅克難、勇于實踐的精神,在實際工作中自覺主動地做好維權工作,更好地凝聚廣大律師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2.要充分發揮律師協會維權工作的組織優勢。各地律師協會在年度工作安排上要突出協會維權職能,在資源調配上要盡量向維權工作傾斜。要進一步加強地市級律師協會維權機構和隊伍建設,打好維權工作的基礎。建立并嚴格執行個案維權的立案、結案及報送制度,將維權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要進一步強化維權委員會的職能和作用,在人員組成上吸納人大、政協、地區政府、政法委、公檢法、司法行政等部門人員以及專家學者進入維權委員會,增強維權工作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提高維權工作實效。律師協會會長和分管維權工作的副會長、秘書長要定期聽取維權委員會維權工作匯報,對影響較大的侵權案件要進行專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支持、引導行業維權工作健康開展。
3.要創新維權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維權基金和維權網絡熱線。全國律協在中國律師網設立維權熱線,各地律師協會要在本地區內建立維權熱線,與中國律師網連接,形成覆蓋全國的維權網絡系統。各省(區、市)律師協會要做好網絡申請維權案件的調查核實工作,遇有重大疑難案件,可在形成調查意見后報送全國律協,申請支持和協助維權工作。全國律協和地方律師協會要設立維權專項基金,用于維權工作支出,專款專用。要充分發揮律師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通過積極參與立法、修法工作、提交議案等方式,從源頭上切實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保障律師執業合法權益;要更好地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律師的作用,及時有效地向黨政機關反映律師訴求。
4.要教育引導律師增強執業風險防范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提高律師風險防范的意識和技能。各地律師協會在每年的新執業律師培訓和律師專項業務培訓中,要聘請專家或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講解辦理各類案件應注意的事項、應防范的問題、從業技巧及律師侵權事件的特點、動向等,提高廣大律師防范風險的意識和技能,從根本上預防案件的發生;加強對律師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體性案件的指導工作,進一步規范律師執業行為。
5.要加強輿論正面的宣傳和引導。注意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律師隊伍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跡;宣傳廣大律師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讓社會更加客觀、全面地了解律師制度和律師工作。建立統一、規范的信息發布制度,針對一些涉及律師權益維護的重要案件,各地律師協會要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指導下,及時與主流媒體溝通協調,爭取在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客觀、公正的信息。要通過輿論宣傳,加強媒體對律師服務質量的有效監督。
6.要堅持維權和懲戒工作相結合。查處懲戒少數違規違紀律師,就是對絕大多數遵紀守法律師合法權益的最大保護。各地律師協會要一手抓律師維權工作,一手抓依法嚴肅查處工作,在維權中發現律師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要堅決予以查處,決不護短。
7.要加強維權工作的調查與研究。各地律師協會要關注和重視廣大律師的呼聲和要求,緊貼行業實際發展,針對不同時期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主動地開展調研,為創新加強維權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