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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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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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廳管三〔2013〕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工作,我局組織編制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4月7日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
( 2013-3-8)
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建設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
本導則不適用于下列建設項目:
1)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
2)原油和天然氣勘探、開采的配套輸送及儲存;
3)城鎮燃氣的輸送及儲存。
術語和定義
2.1危險化學品
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及其他化學品。
2.2安全設施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控制、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采用的設備、設施、裝備及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
2.3新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新建項目:
1)新設立的企業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
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危險化
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
2)新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
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活動不同的伴
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的。
2.4改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改建項目:
1)企業對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
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種類的;
2)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
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的。
2.5擴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擴建項目:
1)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
學品品種相同,但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
2)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相同,但生產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
2.6危險源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健康損害、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2.7危險和有害因素
可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險化學品數量
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數量。
2.9作業場所
可能使從業人員接觸危險化學品的任何作業活動場所,包括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操作、處置、儲存、搬運、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或者處理等場所。
3 編制內容
3.1設計依據
列出編制專篇依據的主要文件名稱及編號,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的批復(核準、備案)文件;
2)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3)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標準、規范;
4)設計合同;
5)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及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
6)項目其他相關文件。
3.2建設項目概況
簡要說明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的建設單位、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建設性質、地
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積、設計范圍及分工;
2)采用的主要工藝技術及與國內或國外同類項目技術對比
情況;
3)項目涉及的主要原輔材料和產品(包括產品、中間產品)名稱及最大儲量;
4)項目的工藝流程、主要裝置和設施(設備)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產裝置的關系;
5)項目配套公用和輔助工程或設施的名稱、能力(或負荷);
6)項目裝置的主要設備表,包括名稱、規格、操作或設計條件、材質、數量等;
7)項目外部依托條件或設施,包括水源、電源、蒸汽、儀表風以及消防站、氣防站、醫院等應急設施;
8)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包括地質、氣象、水文等;
9)項目所在地的周邊情況,說明項目距下列重要設施的距離:
a)居住區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b)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c)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
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
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地鐵站出
入口;
d)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e)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3.3 建設項目過程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分析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及規定,采用《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推薦的過程危險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適用的方法,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分析。
3.3.1 物料危險性分析
1)列表說明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特性,基本數據要
求詳見表1《危險化學品數據表》。
2)分析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
性、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濃度(含量)和所在的
單元及其狀態(溫度、壓力、相態等)。
3)說明建設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情況。
表1 危險化學品數據表
物料名稱 危險化學品分類 相態 密度 沸點℃ 凝點℃ 閃點
℃ 自燃點
℃ 職業接觸限值 毒性
等級 爆炸極限
v% 火災危險性分類 危害特性
3.3.2 分析并說明建設項目工藝過程可能導致泄漏、爆炸、火災、中毒事故的危險源。
3.3.3 指出建設項目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傷亡的其他危險和有害因素,如粉塵、窒息、腐蝕、噪聲、高溫、低溫、振動、墜落、機械傷害、放射性輻射等。
3.3.4 說明上述3.3.2及3.3.3條中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業場所。
3.3.5 說明裝置或單元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和爆炸危險區域劃分。
3.3.6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辨識重大危險源,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劃分重大危險源等級。
3.3.7 說明建設項目工藝是否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3.3.8 說明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的路由及穿跨越過程存在的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
3.3.9 根據建設項目前期開展的安全評價等報告,說明主要分析結果。
3.3.10 根據設計過程開展的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風險分析,說明主要分析結果。
3.3.11 涉及多套裝置的建設項目或者同一企業毗鄰在役裝置的建設項目,應分析其相互間的影響及可能產生的危險,并說明主要分析結果。
3.4 設計采用的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的設計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過程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分析的結果,嚴格執行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法規、標準、規范、規定的要求,基于本質安全設計、事故預防優先、可靠性優先等設計原則,采取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的安全設施。
3.4.1 工藝系統
1)工藝過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
腐蝕等主要措施;
2)正常工況與非正常工況下危險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如
聯鎖保護、安全泄壓、緊急切斷、事故排放、反應失控
等措施,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應說明采取的控制
系統與相關規定的符合性;
3)采取的其他工藝安全措施。
3.4.2 總平面布置
1)建設項目與廠/界外設施的主要間距、標準規范符合性及
采取的防護措施;
2)全廠及裝置(設施)平面及豎向布置的主要安全考慮,
包括功能分區、風速、風向、間距、高程、危險化學品
運輸等;
3)平面布置的主要防火間距及標準規范符合情況;
4)廠區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設置情況;
5)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3 設備及管道
1)壓力容器、設備及管道設計與國家法規及標準的符合
性,包括進口壓力容器滿足國家強制性規定的情況;
2)主要設備、管道材料的選擇和防護措施;
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4 電氣
1)供電電源、電氣負荷分類、應急或備用電源的設置;
2)按照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等級和火災危險場所選擇電氣設
備的防爆及防護等級;
3)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
4)采取的其他電氣安全措施。
3.4.5 自控儀表及火災報警
1)應急或備用電源、氣源的設置;
2)自動控制系統的設置和安全功能,包括緊急停車系統、安
全儀表系統等;
3)可燃及有毒氣體檢測和報警設施的設置;
4)控制室的組成及控制中心作用,包括生產控制、消防控制、
應急控制等;
5)火災報警系統、工業電視監控系統及應急廣播系統等;
6)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6 建構筑物
說明防火、防爆、抗爆、防腐、耐火保護等設施;編制“建(構)筑物一覽表”,包括結構、建筑面積、層數、火災危險性、耐火等級、抗震設防、通風、泄壓面積、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等;
通風、排煙、除塵、降溫等設施;
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7 其他防范設施
防洪、防臺風、防地質災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災害的措施;
防噪聲、防灼燙、防護欄、安全標志、風向標的設置等;
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
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設施。
3.4.8 事故應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機構
針對建設項目特點、建設性質及周邊依托情況,說明設計中采用的主要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包括消防站、氣防站、醫療急救設施等;
說明發生事故時,可能排放的最大污水量及防止排出廠/界外的事故應急措施;
對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的建議。
3.4.9 《安全評價報告》意見的采納情況
1)說明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安全對策與建議的采納情況;
2)說明工程設計未采納安全對策與建議的理由。
3.5 結論與建議
3.5.1 結論
重點說明以下方面:
1)工程設計階段的安全條件與項目前期安全條件審查階段
相關內容的符合性以及處理結果;
2)建設項目選用的工藝技術安全可靠性;
3)設計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規范情況;
4)安全設施設計的預期效果及結論。
3.5.2 建議
根據國內或國外同類裝置(設施)的建設和生產運行經驗,提出在試生產和操作運行中需重點關注的安全問題及建議。
4 專篇附件
4.1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
4.2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
4.3總平面布置圖
4.4裝置平面布置圖
4.5工藝流程簡圖
4.6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圖
4.7火災報警系統圖
4.8可燃及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平面布置圖
4.9主要安全設施一覽表,包括安全閥、爆破片、可燃氣體與有毒氣體檢測器、個體防護裝備等。
4.10其他需補充的文件
5 專篇格式
5.1 專篇組成
5.1.1封面(參見附件1)
5.1.2封二(參見附件2)
5.1.3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或復制件)及專篇設計、校核、審核人員簽署表
5.1.4目錄
5.1.5非常用的術語、符號和代號說明
5.1.6主要內容
5.1.7附件
5.2 字號和字體
主要內容的章、節標題分別采用3號黑體、楷體字,項目標題采用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號宋體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選擇采用5號或者6號宋體字;附件的圖表可選用復印件,附件的標題和項目標題分別采用3號和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體同“主要內容”。
5.3 紙張、排版
采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左邊距28mm、右邊距20mm、上邊距25mm、下邊距20mm;章、節標題居中,項目標題空兩格。
5.4 制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打印文本。
5.5 封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正式文本裝訂后,用設計單位的公章對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封頁。
附件1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
建設項目單位:
建設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電話:
(建設項目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
設計單位聯系人:
設計單位聯系電話:
(設計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