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地區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地區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地區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地區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
(1983年5月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目前許多省、自治區正在進行地區和市合并或者地區和市合并的試點工作,為了有利于這一重大改革的順利進行,現決定:由于地區和市合并,市人民代表大會需要提前換屆的,可以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關于地區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王漢斌
目前許多省、自治區正在進行地區和市合并或者地區和市合并的試點工作。有些地方提出,由于地區和市合并,市人民代表大會需要提前換屆。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對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有明確的規定,對任期屆滿以前是否可以提前換屆沒有規定。由于地區和市合并是個新問題,是我國行政體制和行政機構設置適應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重大改革,為了有利于這一改革的順利進行,需要考慮提前換屆的問題。但是,地區和市合并的具體情況很不相同,有的是大市與地區合并,有的是中、小市與地區合并,而且改革剛剛開始,有些地方正在試點,還缺少實踐經驗,對市人民代表大會要不要提前換屆的問題,目前很難作出統一規定。在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后,楊尚昆、習仲勛、彭沖三位副委員長主持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討論,商定提請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出決定,規定由于地區和市合并,市人民代表大會需要提前換屆的,授權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是否妥當,請各位委員予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