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漳州開發區三區第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及半山西片區綠地項目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漳州開發區三區第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及半山西片區綠地項目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漳州開發區三區第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及半山西片區綠地項目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漳州開發區三區第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及半山西片區綠地項目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
漳政地〔2014〕45號
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辦理漳州開發區三區第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及半山西片區綠地項目用地土地供應的請示》(漳招管字〔2014〕42號)悉。經研究,同意將經省政府以閩政地〔2011〕1020號文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面積10252平方米,閩政文〔2011〕3號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面積26355平方米,閩政地〔2010〕540號文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面積16393平方米,合計土地面積53000平方米,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給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用事業管理局,作為道路、排洪溝及綠地用地。其中漳州開發區昆侖山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積6282平方米,裕民路道路工程用地面積10551平方米,招銀高速東側綠地工程用地面積3970平方米,半山西片區綠地工程用地面積16393平方米,三區5-11地塊北側排洪溝用地面積15804平方米。上述用地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街巷用地(道路);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公園與綠地(公園、綠地)。項目用地范圍以用地地形圖紅線各角點坐標值為準。
上述項目用地為行政劃撥,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具體用地手續由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及各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