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決議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決議
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決議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決議
(2014年4月9日麗水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麗水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副市長陳重所作的《關于提請審議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議案的說明》,并對《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的議案》進行了審議。會議決定批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度麗水市直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同意2014年度市直政府性債務計劃舉借33億元。同時,要求市政府逐步降低債務率,防范債務風險。
在舉借計劃額度內的有關具體項目貸款,委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核,按照銀行貸款要求,提供分項目貸款還本付息資金列入市直同期年度財政預算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