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4年1月17日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熊毅院長所作的《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經過認真審議,同意報告對2013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的總結和2014年工作的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深入推進改革創新,著力加強自身建設,全力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為推進泰州轉型升級融合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