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全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決定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全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決定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全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決定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全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決定
(2014年3月31日州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恩施自治州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議案》。為做好生育政策的銜接,根據2014年3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作出的《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要求,會議決定:自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公布之日起,在全州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單獨”兩孩的相關政策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執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關生育政策的規定將按立法程序進行修訂,提請州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