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河南省開封市人民政府
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開封市人民政府令
第 41 號
《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2014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
市 長 吉炳偉
2014年7月8日
開封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辦〔2013〕97號)要求,市政府對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集中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開封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利局、市土地管理局、市民政局<關于我市水利工程占用土地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汴政〔1992〕90號)等420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開封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8號)等43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三、《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開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汴政〔2000〕32號)等14件規范性文件重新修訂。
上述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開封市人民政府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402881fa2194c26c012194c38dc80001/20141013/20141013161124992.xls
2.開封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402881fa2194c26c012194c38dc80001/20141013/20141013161106845.xls
2.開封市人民政府決定重新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402881fa2194c26c012194c38dc80001/20141013/201410131611158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