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泰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泰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泰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泰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2015年3月24日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按江蘇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蘇編辦〔2015〕37號批復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泰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設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泰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