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務局,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人事、財務部門:
經國務院同意,決定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限于《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中規定的1945年9月2日(含)前參加革命工作、現仍健在的老工人。
二、發放標準為每人5000元。
三、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四、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這些老同志的關懷。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 政 部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