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抓緊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抓緊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抓緊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抓緊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為了更好地貫徹“兩高”《通告》,各地檢察院要加強、加快案件的查證工作,抓緊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批自首坦白的重大案件。對于個人貪污、受賄五萬元以上的自首坦白案件作免予起訴處理,要嚴格掌握,一般應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開庭審理;五萬元以下的,依法應該起訴的也
要及時起訴。
1989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