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準《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16年中央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