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政府
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業經2015年12月15日朝陽市第十屆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于言良
2015年12月22日
朝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清理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遼寧省規章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37號),市政府對市本級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決定:
一、《朝陽市關于加快電網建設的規定》等136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廢止《朝陽市村級財務管理辦法》等53件規范性文件。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朝陽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2.朝陽市人民政府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http://www.zgcy.gov.cn/News/szfl.aspx?ID=8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