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任免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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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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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任免的名單
(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批準免去池強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二、批準免去敬大力的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敬大力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三、批準任命王晉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批準免去陳旭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張本才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五、批準免去徐安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劉華(女)為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六、批準免去陳云龍的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汪瀚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七、批準免去王田海的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李寧為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八、批準免去王曉勇的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任命訚柏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