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關于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國家鐵路局關于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國家鐵路局
國家鐵路局關于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國家鐵路局關于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國鐵設備監〔2016〕10號
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國家鐵路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7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及《關于核發國家鐵路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2號)有關規定,國家鐵路局在組織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時,向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收取考試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費標準按成本補償原則,并結合當前物價水平和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實際情況確定。
1.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理論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02.5元,理論考試內容包括行車安全規章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
2.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實作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282.5元,實作考試內容包括檢查與試驗和駕駛兩個科目。
二、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費由國家鐵路局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中心負責統一收取并上繳中央國庫,開據財政部統一印制的票據,考試費用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
三、國家鐵路局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中心應嚴格按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國家鐵路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