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理賠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理賠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理賠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理賠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壽險〔2016〕131號
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各保險公司:
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方便群眾理賠,避免出現保險公司在意外險理賠過程中要求理賠當事人提供“非打架斗毆受傷證明”等不合理證明資料的問題,現就進一步規范保險理賠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要求理賠相關當事人提供證明資料應嚴格遵守保險合同的約定,不得隨意增加證明事項。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確需相關當事人提供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出具的,保險公司應主動考慮要求其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資料替代,嚴禁刁難相關當事人。
二、保險公司要在全系統內對不合理證明資料問題開展自查整改,并堅決予以杜絕。要重新審視和評估現行理賠制度、流程、手續,修改和清理其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環節,簡化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為群眾提供高效、優質、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各保監局要進一步加強保險理賠服務監管,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檢查,并將有關情況納入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分類監管。對自查整改不到位、理賠投訴較多、群眾反映較強烈的公司嚴肅問責,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著力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保險行業協會要進一步發揮行業自律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投訴中涉及的理賠服務問題,不斷提高行業理賠服務水平。
中國保監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