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常務(wù)委員會(huì)任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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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常務(wù)委員會(hu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常務(wù)委員會(huì)任免名單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常務(wù)委員會(huì)任免名單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常務(wù)委員會(huì)第二十五次會(huì)議通過)
一、任命江必新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長。
二、任命景漢朝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長。
三、任命李少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長。
四、任命張述元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長。
五、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
六、任命虞政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七、任命李廣宇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
八、任命王錦亞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
九、任命劉竹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任命萬永海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一、任命張明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二、任命楊永清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三、任命彭銳、于同志、繩萬勛、郭載宇、張艷(女)、邢海瑩(女)、汪軍、劉京川(女)、潘杰(女)、王丹(女)、李玉林、楊卓、梅芳(女)、曹剛、武建華、晏景(女)、李濤、閻巍、楊科雄、仇曉敏、崔曉林(女)、白雅麗(女)、劉慧卓(女)、李曉云、陳宏宇、熊俊勇、王連祥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四、免去劉學(xué)文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huì)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十五、免去戴長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wù)。
十六、免去張玉娟(女)、韓延斌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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