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會
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2017年1月12日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和工作需要,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工作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按照法律和有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開展工作。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由主任會議提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