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7年1月10日州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許一鳴所作的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對州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滿意,同意報告提出的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州中級人民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州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著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繼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推進法治恩施、加快建設全國先進自治州和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