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吾甫爾·玉山音辭去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吾甫爾·玉山音辭去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吾甫爾·玉山音辭去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吾甫爾·玉山音辭去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7年3月31日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吾甫爾·玉山音辭去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對吾甫爾·玉山音任職期間的工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