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人大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萍鄉市人大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江西省萍鄉市人大常委會
萍鄉市人大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萍鄉市人大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2017年6月13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主任會議審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人大宣傳工作,鼓勵先進,充分調動各級人大和廣大新聞工作者的積極性,促進全市人大宣傳工作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評比范圍
1.考核范圍: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各專(工)委辦公室、常委會辦公室各科室。
2.先進單位評比范圍:各縣(區)人大常委會。
3. 先進個人評比范圍:市人大機關、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各鄉鎮街人大以及各有關新聞媒體等從事人大宣傳工作的專職人員或兼職人員。
二、基本要求
1.各縣(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各專(工)委辦公室、常委會辦公室各科室負責宣傳信息稿件報送工作,并確定專(兼)職通訊員,及時反映有關人大工作情況。
2.報送內容。主要指以簡報信息、消息、新聞圖片、通訊、評論、調研文章、理論文章以及專題專刊等體裁反映人大工作相關內容。宣傳信息稿件一般要及時反映以下一項或多項內容:(1)工作動態:上級人大常委會及市人大常委會領導重要公務活動情況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開展履職活動情況以及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2)工作經驗:總結反映人大工作及自身建設新思路、新舉措和新經驗、新成效;(3)階段要情:綜合反映季度、半年度、年度和其他階段性工作計劃與總結;(4)問題反映:反映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5)熱點傳遞:反映重要社情民意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6)新聞現場:獨立反映人大工作新聞事件,含單幅或多幅攝影作品及簡要文字說明;(7)理論探討:深入探討人大工作,探索新時期人大工作創新發展;(8)其他:反映其他有關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設情況及外地人大重要工作動態、舉措和經驗。
3.報送的宣傳稿件要求內容真實、體裁適當、表述準確完整、表現力較強,要有較強的針對性、時效性和規范性,并體現人大工作特點,能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起到相互交流作用。
三、計分范圍、標準
1.計分范圍
(1)傳統媒體
國家級: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全國人大信息簡報、中國人大;
省 級:江西日報、江西人民廣播電臺、江西電視臺、時代主人、人民代表報;
市 級:市委信息簡報、萍鄉日報、萍鄉電視臺、萍鄉人大。
在以上傳統媒體刊播正面的文字稿件或新聞圖片照片、音頻、視頻。
(2)網絡新媒體
國家級:新華網、人民網、中國人大網、中新網、央廣網、央視網、光明網、中國網、中國青年網、中國經濟網、中央主流媒體所屬“兩微一端(官方微博@人民日報、@新華視點、@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新聞”、移動客戶端“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新聞”)、 微信公眾號“西交民巷23號”;
省 級:中國江西網以及五大商業門戶網站(鳳凰網、新浪網、搜狐網、網易網、騰訊網)、江西人大信息網、微信公眾號“江西人大發布”;
市 級:中國萍鄉網、萍鄉人大信息網、微信公眾號“萍鄉人大”。
在以上新媒體刊播正面的文字稿件或新聞圖片照片、音頻、視頻。
2.計分標準
(1)黨報類:國家級黨報采用的調研文章計100分、通訊計100分、理論計100分、評論計80分、消息計50分、圖片新聞計50分、簡訊計20分;省級黨報采用的調研文章計50分、通訊計50分、理論計50分、評論計40分、消息計30分、圖片新聞計30分、簡訊計10分;市級黨報采用的調研文章計20分、通訊計20分、理論計20分、評論計20分、消息計10分、圖片新聞計10分、簡訊計3分;
(2)期刊類:國家級期刊采用的調研文章計100分、通訊計100分、理論計100分、評論計80分、消息計50分、圖片新聞計50分、簡訊計20分;省級期刊采用的調研文章計50分、通訊計50分、理論計50分、評論計40分、消息計30分、圖片新聞計30分、簡訊計10分;市級期刊采用的調研文章計20分、通訊計20分、理論計20分、評論計20分、消息計10分、圖片新聞計10分、簡訊計3分。
國家級期刊采用的封面封一計100分,其余封面計50分;省級期刊采用的封一計30分,其余封面計20分;市級期刊封一采用的計20分,其余封面計10分;圖片計分為獨立完整的新聞,如為配合文字部分圖片,則只計算文字部分得分,圖片不計分。
(3)電視: 國家級電視媒體采用的通訊計100分、消息計50分、簡訊計20分;省級電視媒體采用的通訊計50分,消息計30分、簡訊計10分;市級電視媒體采用的通訊計20分、消息計10分、簡訊計3分;
(4)網絡:國家級網絡采用的調研文章計50分、理論計50分、通訊計30分、消息計20分、簡訊計5分;省級網絡采用的調研文章計30分、理論計30分、通訊計20分、消息計5分、簡訊計3分;市級網絡采用的調研文章計20分、理論計20分、通訊計10分、消息計3分、簡訊計2分;
(5)簡報:全國人大信息簡報采用的計100分,省委、省人大信息簡報采用的計50分,市委信息簡報采用的計20分;
3.加分范圍
(1)在國家級黨報期刊刊發的獨立完整的新聞攝影作品和1500字以上的通訊、評論、調研報告、理論稿件按以上標準2倍計分,以專題專刊形式采用的以3倍計分;
(2)在省級黨報期刊刊發的獨立完整的新聞攝影作品和1500字以上的通訊、評論、調研報告、理論稿件按以上標準2倍計分,以專題專刊形式采用的以3倍計分;
(3)在市級黨報期刊刊發的獨立完整的新聞攝影作品和1500字以上的通訊、評論、調研報告、理論稿件按以上標準2倍計分,以專題專刊形式采用的以3倍計分;
4.同一篇稿件同時被刊物、網站、媒體采用的,計最高分,不重復計分。兩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稿件,按合作人數平均計分。
5. 統計通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負責統一審核計分。市人大各專(工)委辦公室和常委會辦公室各科室每季度自行統計稿件錄用情況并報送,并按季度公開通報采用情況。各縣(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每半年報送一次并通報。報送時應附稿件錄用通知單復印件或刊用作品復印件,電視電臺類稿件應刻錄一份光盤。
四、考評表彰
1.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實行基礎分制。
(1)各縣(區)人大常委會每年考評評優評先基礎起評分為1000分;
(2)市人大機關、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各鄉鎮街人大以及各有關新聞媒體等從事人大宣傳工作的專職人員或兼職人員先進個人每年考評評優評先基礎起評分200分;
(3)先進集體和個人評優評先計分中,市級采用稿件分值占比不低于總計分的30%;
達不到基礎分的,不能參加本年度的先進評選。
2.評選先進集體、個人標準。
(1)各縣(區)人大常委會需認真完成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每月安排的宣傳稿件。各縣(區)在全年的人大宣傳工作中,認真組織,既要注重點,也要注重面,所轄范圍的鄉鎮街都必須有宣傳報道。如達不到全覆蓋的要求,不得參與評優評先;
(2)先進集體以累計總分值作為參評總分值,依據參評總分值的高低,評定年度先進單位(分一、二、三等獎);
(3)先進個人以累計總分值作為參評總分值,評定先進個人若干名。
(4)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人大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的評選結果,將作為年度綜合類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3.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每年組織開展全市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好新聞、好文章評選活動,候選作品采用送選單位自行推薦和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推薦相結合方式,按照擬評定好新聞、好文章基數,以不低于1:1.5比例進行推薦。邀請有關專家和《萍鄉人大》編委會成員集體評分,按得分高低,以適當比例評出作品獎項,對獲獎的作品另行給予表彰獎勵。同時,將獲獎作品優先推薦參加江西省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好新聞評選,對獲得省級、國家級獎項的好新聞作品,作者所在單位應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五、其他
1.開發區人大聯絡處參照本辦法進行考核評比;
2.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可參照本考核評比辦法制定相應辦法。
3.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