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批準2015年3月25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