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11月20日省政府第1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唐仁健
2017年11月23日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
《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要求,省政府對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省政府決定對《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等8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一、甘肅省掃除文盲辦法(1986年1月19日(甘政發〔1986〕7號)公布,2002年7月9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二、甘肅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辦法(1993年5月24日省政府令第4號公布)。
三、甘肅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1996年12月10日省政府令第21號公布,2002年7月9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四、甘肅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2000年12月1日省政府令第13號公布,2004年6月25日省政府令第14號修正)。
五、甘肅省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管理規定(2003年10月30日省政府令第9號公布)。
六、甘肅省融資性擔保機構審批管理辦法(2010年12月2日省政府令第77號公布)。
七、甘肅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規定(2013年8月7日省政府令第101號公布)。
八、甘肅省公路沿線非公路標志牌管理辦法(2013年9月22日省政府令第103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