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經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陸昊
2018年1月2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省政府決定,下放(委托)給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15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賦予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轄區內審批權3項;將“特種設備改造維修許可”委托牡丹江市質監部門實施。
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牡丹江市質監部門和各直有關部門要及時、認真、嚴格地做好下放(委托)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法需要委托實施的,要及時辦理委托手續,同時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牡丹江市質監部門要對承接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依法規范行使,切實加強管理,確保行政權力承接到位。
今后根據工作實際,確需將本次下放事項下放或者委托其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區、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等實施的,可以本決定為依據,經省政府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下放或者委托實施。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下放(委托)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的行政許可事項(15項)
http://www.hlj.gov.cn/att/0/10/16/58/10165877_889821.xls
2.賦予綏芬河—東寧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轄區內審批權的事項(3項)
http://www.hlj.gov.cn/att/0/10/16/58/10165878_0968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