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中國銀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18年第2號
中國銀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中國銀監會2017年第20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樹清
2018年1月30日
中國銀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措施要求,進一步提高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中國銀監會決定廢止以下兩部規章:
一、《關于調整銀行市場準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決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1號)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6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