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8〕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衛生計生委,福建省醫保辦:
生育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總體保持平穩運行,對維護職工生育保障權益、促進婦女公平就業、均衡用人單位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為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生育保險采取降費率措施,減輕了企業負擔;同時,應對人口老齡化,適應國家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采取措施保障生育保險待遇,促進了人口均衡發展。當前,為切實維護全面兩孩政策下參保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生育保險穩健運行,現對進一步做好生育保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確保生育保險待遇落實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是適應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的重大戰略舉措,落實生育保險政策是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地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主動適應計劃生育政策調整,堅持科學發展,體現社會公平,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要確保應保盡保,將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及職工納入參保范圍;確保參保職工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杜絕拖欠和支付不足現象。要根據全面兩孩生育政策對生育保險基金的影響,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制度保障能力,確保生育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預警,完善費率調整機制
各地要結合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完善生育保險監測指標。充分利用醫療保險信息網絡系統,加強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分析,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生育保險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將基金累計結存控制在6-9個月支付額度的合理水平。
基金當期入不敷出的統籌地區,首先動用累計結存,同時制定預案,根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提出分類應對措施,經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啟動。基金累計結存不足(﹤3 個月支付額度)的統籌地區,要及時調整費率,具體費率由統籌地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測算全面兩孩政策下基金支出規模后合理確定。基金累計結存完全消化的統籌地區,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貼,保障基金當期支付,同時采取費率調整措施,彌補基金缺口。
開展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試點的統籌地區,要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和統一征繳,增強基金統籌共濟能力。要跟蹤分析合并實施后基金運行情況,根據基金支出需求,確定新的費率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防范風險轉嫁。
三、引導預期,規范生育津貼支付政策
各地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從保障基本權益做起,合理引導預期。要綜合考慮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和用人單位繳費等情況,規范生育津貼支付期限和計發標準等政策,確保基金可持續運行和待遇享受相對公平。確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法定產假期限內的生育津貼支付,探索多渠道解決生育獎勵假待遇問題。
四、加強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各地要結合全民參保計劃實施,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加大征繳力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推進統籌層次提升。加強生育保險定點協議管理,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醫療權益,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為規范。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圍,實行住院分娩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付費,實現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費用直接結算。充分利用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強化監控和審核,控制生育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五、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生育保險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統籌協調。加強政策宣傳與輿論引導,準確解讀相關政策,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計生部門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統籌地區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積極穩妥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為全面推開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奠定基礎。工作推進中,如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