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8 年 1 月 22 日眉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8年2月5日至7日召開,會期預計3天。
建議會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三、審查和批準眉山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18年計劃草案的報告;
四、審查眉山市2017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
批準2017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市本級財政預算;
五、聽取和審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七、聽取和審查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