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2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唐登杰
2018年8月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了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決定廢止《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2009年7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5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