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
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9年2月27日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六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白險峰院長所作的《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19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十一次黨代會及十一屆省委歷次全會精神和市委六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精神,深入開展“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活動,深入落實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為全面拓展我市各項事業發展新局面,加快建設“塞上綠洲、美麗朔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