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2019年3月25日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虞紅鳴主任受市人大常委會委托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認為,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在中共麗水市委的堅強領導下,緊扣發展大局、強化法治意識、秉持為民情懷,以“麗水之干”擔綱“麗水之贊”,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圓滿完成了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會議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務,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大常委會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市“兩山”發展大會精神,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高舉發展的行動旗幟,弘揚踐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自覺砥礪“麗水之干”,全面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強化“作為”意識、提高“能為”本領、找準“善為”路徑,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著力助推高質量綠色發展,積極促進民生福祉改善,全面推進法治麗水建設,不斷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奮力書寫“麗水之干”的“兩山”時代答卷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