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江西省萍鄉市人大常委會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8年12月28日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9年2月26日—3月1日在萍鄉召開,會期3天半。建議會議的議程是:聽取和審議萍鄉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萍鄉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萍鄉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萍鄉市2018年全市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9年全市和市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萍鄉市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9年市級預算;聽取和審議萍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機構改革的決定(草案);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