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
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
(2019年4月2日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黨的十九大作出了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戰略部署。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水污染防治的決定》,貫徹實施省委、市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確保我市如期實現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現就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作出如下決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性
近年來,我市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我市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位居全省前列。但是,我市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突出短板,尤其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大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環境,嚴重影響我市江河湖庫水質,特別對省考國考斷面水質達標構成嚴重威脅。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時指出,我省河流國考斷面還有9個水質為劣Ⅴ類,我市小東江石碧斷面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對我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把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按時按質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目標任務,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聚焦目標任務,補齊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已明確我市水污染防治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2019年3月,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發布了《關于開展全面攻堅劣Ⅴ類國考斷面行動的命令》(2019年第1號),決定以我市小東江石碧劣Ⅴ類國考斷面為重點,開展全面攻堅劣Ⅴ類斷面專項行動,確保2020年消除我市劣Ⅴ類國考斷面。
要緊盯我市目標任務,聚焦我市落后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縣、鎮、村三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茂名市循環經濟示范中心及各區(縣級市)綠能環保(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切實化解固廢危廢處理能力不足難題。按期完成全市縣級以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和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如期完成全市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全覆蓋,大力加強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按期完成小東江流域內5000人以上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通過強化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95%以上的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到2020年,我市水環境質量優良水體比例明顯提升,地表水省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5.7%以上;劣Ⅴ類水體和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小東江等重污染河流水質明顯好轉,石碧斷面水質達到Ⅳ類;袂花江塘口斷面、鑒江江口門斷面水質達到Ⅲ類。
三、堅持多管齊下,積極籌集建設資金
我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繁重,資金投入巨大。各級人民政府資金投入要向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傾斜,全市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應當逐步提高,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強化對重大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的資金保障。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積極爭取中央、省環保專項資金的支持。應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資融資機制,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特許經營等新型污染處理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
四、壓實主體責任,嚴格追責問責
黨的領導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政治保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機制,制定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責任清單和重點問題治理臺賬,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區(縣級市)、鎮人民政府,嚴格落實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工作不力的地區和部門,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后果的領導干部,依法依紀嚴格問責。考核問責結果向社會公布。
五、發揮監督作用,全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充分發揮我市各級人大及機關的職能作用和法律制度剛性約束作用。市、區(縣級市)、鎮三級人大在對我市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進行評議和對跨界河流劣Ⅴ類水體整治工作開展專題詢問的基礎上,要充分運用專題調研、執法檢查、工作評議、專題詢問等多種監督形式,突出監督重點,助力我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深入推進。在污染防治攻堅戰期間,至少每半年聽取一次本級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和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的報告。
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樹立先進典型,曝光存在問題,為水污染防治工作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以生態文明建設助推我市實現高質量發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