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召開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月11日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9年1月22日在茂名市市區(qū)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茂名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9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茂名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三)審查茂名市2018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19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茂名市市級2019年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通過關于接受許志暉辭去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八)補選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九)補選茂名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
(十)通過關于設立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