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四川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于廢止《四川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四川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5號
經2019年7月22日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省政府決定廢止1999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5號),其廢止原因是該管理辦法的上位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已修訂,《四川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所依據的基本原則,已不再適用,所規范的主要工作已停止。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省長 尹 力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