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47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10月22日十三屆省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省 長:唐仁健
2018年10月25日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
《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從即日起予以廢止。本省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以及與排污許可相關的監督管理和處罰等工作,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