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曾訴吳鐸侵害著作權一案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曾訴吳鐸侵害著作權一案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曾訴吳鐸侵害著作權一案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曾訴吳鐸侵害著作權一案的復函
1990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字(1989)第295號《關于范曾訴吳鐸侵害著作權一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我們同意你院傾向性意見,即吳鐸將所臨摹范曾的繪畫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贈送給他人,致其臨摹作品在日本展覽、并制成畫冊出售,吳鐸的行為構成了對范曾著作權的侵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