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暫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名稱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簡稱“NCP”。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