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