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金軍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金軍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金軍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金軍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0年1月6日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金軍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