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銅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陜西省銅川市人民政府
銅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銅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立春以來,我市降水偏少,氣溫回升較快,天干物燥,春耕備耕等林區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在三級以上,森林防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發布森林防火戒嚴令。
一、戒嚴期限: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戒嚴區域:全市所有國有林區、集體林地、封山育林區、退耕還林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其它有林地。
三、戒嚴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戒嚴區域實施下列行為:
(一)燒荒、燒地畔、燒秸稈、焚燒垃圾、煉山造林、爆破作業等生產性用火。
(二)吸煙、燒火取暖、野炊、祭祀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燒山狩獵等非生產性用火。
(三)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品進入林區。
(四)其它易引發森林火災的不安全用火行為。
四、違反本戒嚴令造成森林火災的,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及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防火責任,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落實網格化管理職責,加強日常巡查管護,從嚴管控野外火源,監管特殊人群,儲備滅火物資,加強撲火隊伍建設,強化應急值班,科學有序組織滅火,確保不發生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安全用火規定。發現森林火情,應第一時間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并報告當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市長:李智遠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