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長治市人大常委會
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4月24日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原維寧所作的《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市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中共長治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斷推進檢察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美麗幸福長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