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霍敏翔等同志任免職的名單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霍敏翔等同志任免職的名單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常委會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霍敏翔等同志任免職的名單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霍敏翔等同志任免職的名單
(2020年4月24日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于昌明的提請,任命:
霍敏翔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小斌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晉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龐潤花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范建華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鄭金坤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程浩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嬋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
張海寧為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免去:
劉沁長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陳曉勇、張福祥、延福勝、李天元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凌云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霍敏翔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亞強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鄭金坤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程浩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王嬋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海寧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竇素琴、康曉寧、白素芳、田繼紅、黃大飛、賈晉平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