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會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4月24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碩才所作的《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在中共忻州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實施全市法院隊伍素能、司法質效三年工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奮力開創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為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