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于廢止《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0號
《關于廢止〈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20年5月14日第48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省長 尹 力
2020年5月15日
關于廢止《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
由于《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所規定的內容與國家現行規定不符,且相關內容已被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全部涵蓋,已無繼續實施的必要。為維護法制統一,促進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決定廢止2001年3月20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本決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