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丁海濤代理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丁海濤代理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丁海濤代理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丁海濤代理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2020年6月24日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丁海濤代理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并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