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等
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統計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國市監信〔20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局、委)、公安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廳(局、委)、商務廳(局、委)、文化和旅游廳(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局)、稅務局、統計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助力復工復產、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等16部門研究制定了《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以下簡稱《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一、《清單》主要內容
《清單》在匯總市場監管領域16個主要部門抽查事項清單的基礎上,立足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作為市場監管基本手段的定位,按照檢查領域、檢查對象一致的原則,充分考慮部門聯合抽查實施中的具體情況,選取對企業檢查頻次高、干擾大且適合合并檢查的事項,經各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清單》共有35個抽查領域、74個抽查事項,每個抽查事項均明確了檢查對象、發起部門和配合部門,便于聯合檢查的實施。其中,配合部門為“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的抽查事項,可以結合本地實際確定配合部門。
《清單》將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和各地區、各部門實施情況適時調整。
二、聯合抽查的實施方式
(一)制定本地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
各部門要按照《意見》要求,參考《清單》內容,結合本地區機構設置、職能分工、突出風險等情況,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將更多部門納入聯合抽查范圍,并適當調整抽查事項及發起部門、配合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參與部門范圍,切忌貪大求全。
(二)科學制定部門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抽查事項的發起部門要按照省級聯合抽查事項清單,主動協調配合部門,共同確定抽查工作安排,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匯總統籌后,制定本地區部門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應符合本地監管實際,通過聯合抽查提高監管效率,不要盲目追求參與部門多、事項“全覆蓋”,不搞“應景式”監管。
(三)統籌組織臨時聯合抽查。
對于本地區重點領域突發風險和情況,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未列入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的,可以由發起部門組織臨時性聯合抽查。需要開展的專項整治,涉及本地區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的,原則上要通過部門聯合抽查的形式進行,切實減少涉企檢查數量。
(四)做好聯合抽查實施工作。
發起部門要會同配合部門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時間、檢查方式等。檢查工作應當符合各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需要企業提供的證照、財務資料等,要一次告知檢查對象,提前準備。
發起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抽取比例,通過雙隨機抽查工作平臺抽取檢查對象,并與配合部門分別抽取各自的執法檢查人員。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匹配各部門執法檢查人員,分配檢查任務,提高檢查效率。各部門要提前做好數據共享、資料互通工作,確保抽查檢查順利進行。
(五)實現抽查檢查結果統一公示。
聯合抽查結束后,發起部門和參與部門要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分別將所查事項的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中國”網站等進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統一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記于企業名下。
三、有關要求
(一)推動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按照《意見》要求,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減少對企業多頭多層重復檢查,減輕企業負擔。2020年年底前,要逐步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使部門聯合抽查成為各地區部門間協同監管的主要方式。
(二)強化工作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配置、合理使用執法資源,保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經費,提高裝備水平,確保有效監管。要利用多種方式,加大部門聯合抽查的宣傳力度,提升企業知曉度,擴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
附件: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
市 場 監 管 總 局 發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生態環境部
住 房 城 鄉 建 設 部 交通運輸部
農 業 農 村 部 商 務 部
文 化 和 旅 游 部 衛生健康委
應 急 部 海 關 總 署
稅 務 總 局 統 計 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
序號
抽查領域
抽查事項
檢查對象
發起部門
配合部門
1
工程咨詢單位抽查
工程咨詢單位備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況抽查
工程咨詢單位
發展改革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抽查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
學校辦學情況抽查
中小學教育裝備產品(含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校服等)檢查
各類學校
教育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學校招生、辦學情況的檢查
教育部門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3
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經營衛生情況抽查
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取得、公示相關許可證及其他情況的檢查
各類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衛生狀況及衛生制度的檢查
衛生健康部門
4
賓館、旅店監督抽查
賓館、旅店取得許可證情況的檢查
各類賓館、旅店
公安、衛生健康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賓館、旅店衛生情況的檢查
衛生健康部門
賓館、旅店消防情況的檢查
消防救援機構
賓館、旅店治安安全情況的檢查
公安部門
5
企業年度報告抽查
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檢查
各類企業年報信息
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部門
6
涉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使用、銷售、維修、回收、銷毀及原料用途等企業和單位的監管
消耗臭氧層物質含氫氯氟烴(HCFCs)年度生產配額、使用配額(100噸及以上)和使用備案(100噸以下)情況的檢查
HCFCs的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
生態環境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對銷售ODS企業和單位備案情況的檢查
銷售ODS企業和單位
對含ODS的制冷設備、制冷系統或者滅火系統的維修、報廢處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銷毀等經營活動的單位備案情況的檢查
含ODS的制冷設備、制冷系統或者滅火系統的維修、報廢處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銷毀等經營活動的單位
副產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業合法銷售和處置CTC情況的檢查
副產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業
使用ODS作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業的ODS采購和使用情況的檢查
使用ODS作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業
7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監測情況的檢查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
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
8
車用油品質量監管
重點區域(包括京津冀“2+26”城市及秦皇島、張家口、承德共31個城市)車用油品質量抽查監測
車用油品生產、銷售、運輸、儲存企業
商務、交通運輸、公安部門
9
機動車銷售企業監管
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檢查
機動車銷售企業
生態環境部門
商務部門
機動車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情況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
10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檢測情況抽查
機動車排放檢驗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檢查
機動車排放檢驗單位
市場監管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
11
民用槍支經營使用單位抽查
民用槍支制造企業經營情況的檢查
民用槍支經營使用單位
公安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民用槍支配售企業經營情況的檢查
民用槍支配置使用單位使用槍支情況的檢查
12
保安行業相關單位抽查
保安從業單位及其保安服務活動情況的檢查
保安行業相關單位
公安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保安培訓單位及其培訓活動情況的檢查
13
爆破作業單位抽查
民用爆破物倉儲情況的檢查
爆破作業單位
公安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爆破作業單位有關制度情況的檢查
爆破作業單位作業情況的檢查
14
交通運輸行業監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檢查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
交通運輸部門
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部門
道路運輸新業態企業檢查
道路運輸新業態經營企業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管理情況檢查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管理相關機構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交通運輸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交通運輸產品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工程建設單位
15
農業生產資料監管
農藥監督檢查
農藥生產者、經營者,農藥登記試驗單位
農業農村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
肥料監督檢查
肥料生產經營者
通過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的產品及證書監督檢查
農業機械生產經營企業
種子監督檢查
種子生產經營者
獸藥監督檢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
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
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獸藥使用單位
16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在我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出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農業農村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
17
牲畜、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加工情況的檢查
種畜禽質量監督檢查
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的單位
農業農村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18
消防安全檢查
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使用領域消防產品
消防救援機構
市場監管部門
19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
工業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的檢查
各類工業企業
應急管理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設置、落實等情況的檢查
20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檢查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經營情況的檢查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門
公安部門、稅務部門
21
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的檢查
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取得許可證情況的檢查
營業性演出從業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從業單位經營情況的檢查
22
藝術品經營單位的檢查
藝術品經營單位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檢查
藝術品經營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情況的檢查
23
旅行社行業監管
旅行社取得許可證情況的檢查
旅行社
文化和旅游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旅行社經營情況的檢查
24
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抽查
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抽查
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企業及平臺
文化和旅游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
發布旅游經營信息網站抽查
發布旅游經營信息的網站
25
汽車市場監管
新車銷售市場監管
新車銷售市場經營主體
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發展改革、稅務部門
二手車市場監管
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
商務部門
市場監管、公安、稅務部門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監管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發展改革、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
26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檢查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檢查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
市場監管、商務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27
房地產市場監督執法檢查
房地產市場監督執法檢查
房地產從業單位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房地產行業定價情況的檢查
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8
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
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
建筑市場從業單位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建筑市場消防情況的檢查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9
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
燃氣經營許可證取得情況的檢查
燃氣經營企業
燃氣管理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
燃氣管理部門
30
市政工程監督檢查
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市場監管
園林綠化行業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染防治情況的檢查
城鎮污水處理廠
生態環境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31
涉嫌稅收違法當事人的抽查
涉嫌稅收違法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的檢查
涉嫌稅收違法當事人
稅務部門
市場監管、公安部門
32
常壓液體危險貨物從業單位監督檢查
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生產企業檢查
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生產企業
市場監管部門
交通運輸部門
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檢驗機構檢查
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檢驗機構
33
出口商品生產企業的檢查
對出口商品生產企業的檢查
出口商品生產企業
海關、市場監管部門
稅務部門
34
勞動用工監管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市場監管、稅務、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部門
勞務派遣用工檢查
勞務派遣相關單位
35
國家常規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
調查對象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情況檢查
統計調查對象
統計部門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