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期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
關于延期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
司法部
關于延期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
關于延期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保障廣大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當前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疫情形勢和司法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與防疫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原定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以及原定于11月28日的主觀題考試延期舉行。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本年度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組織實施安排等事宜,將另行公告。
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