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常國強等同志職務的決定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常國強等同志職務的決定
山西省運城市人大常委會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常國強等同志職務的決定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常國強等同志職務的決定
(2020年6月24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趙斌提請的《關于撤銷常國強等同志職務的議案及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撤銷常國強、梁晉芬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